一、申请条件
已在省外申请领取户口准迁证的本省常住户籍人口
二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人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的材料。
(二)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当场予以办理。
三、申请材料目录
1.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,原件1份;
2.拟迁出户的居民户口簿,原件1份;
3.拟迁入地的户口准迁证,原件1份。
四、办结时限: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当场予以办理;
五、收费依据及标准:无
六、结果送达:现场送达
以上文本资料内容引用自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便民资料,发布日期2018年,本文内容仅作便民查询,如有变更请以当地公安派出所实际情况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