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条件
户口登记的户主发生变化的,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变更申请。

二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的材料;
(二)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当场予以办理。

三、申请材料目录
(一)申请人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,原件1份;
(二)房屋权属证明,原件1份
(三)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同意证明书,原件1份

四、办结时限: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当场予以办理。

五、收费依据及标准:无。

六、结果送达:现场送达

以上文本资料内容引用自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便民资料,发布日期2018年,本文内容仅作便民查询,如有变更请以当地公安派出所实际情况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