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条件
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(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),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。
二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的材料。
(二)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后,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三、申请材料目录
1、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薄或户籍证明,原件1份;
2、出生医学证明,原件1份;
3、结婚证,离异或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,原件1份;
4、迁入地户口簿,原件1份;
5、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(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,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、军产、违章建筑等,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),原件1份。
四、办结时限: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五、收费依据及标准:无。
六、结果送达:现场送达。

以上文本资料内容引用自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便民资料,发布日期2018年,本文内容仅作便民查询,如有变更请以当地公安派出所实际情况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