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(迁入就业地)办理指南
一、申请条件
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已落实就业岗位的高校毕业生。
二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的材料。
(二)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报请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,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三、申请材料目录
1.迁移人员居民身份证,原件1份;
2.户口迁移证,原件1份;
3.毕业证书,原件1份:
4.劳动合同,原件1份;
5.个人参保证明,原件1份;
6.结婚证,原件1份:
7.出生医学证明,原件1份;
8.亲属关系证明,原件1份;
9.拟迁入户户主的居民身份证,原件1份;
10.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,原件1份;
11.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,原件1份;
12.房屋权属证明,原件1份;
13.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,原件1份;
14.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,原件1份;
15.房屋租赁登记备案,原件1份;
16.单位、人才市场同意落户证明,原件1份。
(根据迁移人员个人情形选用材料)
四、办结时限
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报请县级公安机关审批,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五、收费依据及标准:无
六、结果送达:现场送达
以上文本资料内容引用自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便民资料,发布日期2018年,本文内容仅作便民查询,如有变更请以当地公安派出所实际情况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