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条件
在申请领取、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,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,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。
二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提出申请;
(二)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,当场予以办理。
三、申请材料目录
《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,原件1份。
四、办结时限
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当场予以受理。
法定期限:3个工作日;
承诺期限:1个工作日。
五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。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,发改价格(2003)2322号、浙价费(2004)64号。
六、结果送达:现场送达

以上文本资料内容引用自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便民资料,发布日期2018年,本文内容仅作便民查询,如有变更请以当地公安派出所实际情况为准。